1 公司一般采用什么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的内容详细而简洁。 详细的会计制度应包括:会计凭证的种类和格式,编制、传递、审核、整理、汇总的方法和程序; 会计科目的编号、名称和会计内容; 账簿的组织和核算方法; 会计程序和会计规则; 成本计算方法; 财产盘点方法; 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编制方法和报告程序; 会计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会计检查的程序和方法。 接下来,我会告诉你公司一般使用哪些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标准)分为一般“企业会计标准(制度)”和“小企业会计标准(制度)”两大类。
一、中国境内所有企业均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制度)》。 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鼓励其他企业实施,不设门槛。
2、为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简化小企业会计核算,财政部随后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不得募集资金、小规模经营(指非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143号所指小企业),不包括 以独资、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可简化配置,实施“小企业A 会计准则(体系)”。
3、注意,符合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总之,只有“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才能设置门槛。 如以下三类小企业: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者其他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3) 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都只能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不能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另外,外商投资企业只能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不能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因为《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简单、便宜、适当简化 凡是要上市、募集资金、对外募集资金、想与国际接轨的公司,为了节约成本,都应该选择更高的标准,即只能采用“企业会计准则( 系统)”,而不是“企业会计准则(系统)”。 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例)”。
2 工业企业采用哪种会计制度
目前,工业企业、上市公司采用企业会计准则; 一般企业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以财会[2011]17号发布。《准则》分为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收入、费用、利润和利润分配、外汇业务、财务报表、附则10章90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 ) 财政部2004年颁布废止。
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实施,实施范围逐步扩大。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新旧交替、顺利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指南实施过程中,提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解释和澄清的问题,部分章节还想补充一些例子。 同时,2007年12月6日,内地与香港签署了两地会计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 根据两地会计准则等同性谈判协商结果,部分内容需要通过《说明》进行修改。 补充。 针对上述情况,在《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原有框架和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了更为全面的回顾、补充和完善,形成了《2008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3 公司应该选择什么样的会计制度?
一、上市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守企业会计准则。 非上市公司和其他企业可以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鼓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1年10月18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发布,《指引》分为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 '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和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和附则。 第九十章,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制定方法上借鉴了《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方法上也具有小企业的特点。 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减少了66个会计科目,简化了日常会计工作。 特别是在税收法规方面,采用了更符合税法的计量规则,大大简化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 制定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者其他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子公司,这三类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并在上市公司实施 自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必须选择强制执行,鼓励非上市公司等企业强制执行。 新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 基本准则规范了财务会计最基本的内容,包括会计假设、会计要素、财务报表等基本内容和会计准则。 具体准则明确了各种财务会计准则。 详细的会计准则。 2013年,财政部对公允价值计量、财务报表列报、职工薪酬、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等具体标准进行了调整。
4 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标准)分为一般“企业会计标准(制度)”和“小企业会计标准(制度)”两大类。
一、中国境内所有企业均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制度)》。 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鼓励其他企业实施,不设门槛。
2、为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简化小企业会计核算,财政部随后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不得募集资金、小规模经营(指非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143号所指小企业),不包括 以独资、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可简化配置,实施“小企业A 会计准则(体系)”。
3、注意,符合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总之,只有“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才能设置门槛。 如以下三类小企业: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者其他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3) 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都只能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不能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另外,外商投资企业只能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不能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因为《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简单、便宜、适当简化 凡是要上市、募集资金、对外募集资金、想与国际接轨的公司,为了节约成本,都应该选择更高的标准,即只能采用“企业会计准则( 系统)”,而不是“企业会计准则(系统)”。 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