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人代开发票去哪里开?
对于这个问题,建筑施工企业较为常见,工程款转给包工头,让包工头去税局代开发票,那么发票是不是在哪里开都行呢?
答案:否! 自然人代开发票,切记不得随意找个地方就开具,否则属于无效凭证!不能计入成本在税前扣除!开发票应该在货物销售地、劳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服务提供地、工程施工地、自然资源所在地开具,一 定要注意这几个“地”!
二、超经营范围能否开票?
在实务中,经常会遇到跨经营范围开票的情况,很多人纠结到底能不能开,先来看下规定:
《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 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 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湖北和内蒙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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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企业临时发生一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没有的业务,但业务是真实发生的,首先咨询一下当地税务局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流程,如果没有,可以直接自行开具发票申报纳税。
2.经常发生的业务应及时到工商管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 否则会成了无证经营。
可能存在的问题:
1、无法在开票系统开具相应税率的发票
2、开出发票后申报出现异常
三、股东借款长期不还是否有税务风险?
是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支付给路人的赔偿金怎么入账能税前扣除吗?收款人需要缴纳个税吗?
例如:公司车辆出现交通事故,支付路人赔偿金10万元,如何做账? 能否税前扣除?个税?
做账:支付赔偿金: 借:营业外支出-赔偿金 2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万元
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支付伤亡人员的赔偿金,应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赔偿的金额允许 在税前扣除,超过标准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但经劳动保障、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仲裁、调解、判决、裁定等支出的赔偿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个税:支付相关伤亡人员的赔偿金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下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
2.劳务报酬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